深圳车牌出租价格(天津车牌出租价格)

爱你网 2024-05-07 02:34:18

深圳车牌租赁价格(天津车牌租赁价格)

关于买/租车牌这个问题的法律风险,半个月前,我专门谈了出租人的法律风险,今天接着聊一聊承租人的风险。

假设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了承租车牌的协议,那么,当出租人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拒不返还车辆、擅自将车辆进行处置或者车辆因出租人的债务而被查封、扣押等情况下,承租人该怎么办呢?

在展开探讨前,有一个规则需要向大家阐明。机动车是特殊的动产,我们国家对特殊的动产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即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车辆登记信息为准,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车辆的物权变动情况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请求出租人返还车辆——存在一定风险,举证责任较重

车牌租期届满或者承租人自己终于摇到车牌了,承租人心想,终于可以把车拿回来了,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还存在法律障碍吗?那么,承租人能否请求出租人返还车辆呢?

承租人租用出租人名下的小汽车指标,通过出租人的名义办理购车、上牌、保险等相关手续,此时,车辆信息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出租人为该车辆形式上的权利人。

当承租人主张车辆所有权时,除非出租人同意并配合,否则,承租人就要证明双方系租赁车牌的法律关系,车辆系承租人出资购买。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就有可能丧失车辆所有权。当然,证明双方存在租赁车牌的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双方签订的协议、车辆购买情况、车辆使用情况、车辆证照的保管情况等细节来综合判断,对承租人来说,举证责任较重。

二、车辆被出租人擅自处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向出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由于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因此,出租人有可能未经承租人同意,直接将车辆进行处置,比如对外转让、抵押或者设定其他担保等。那承租人可不可以要求出租人的交易对手返还车辆呢?

如前所述,根据“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如果交易对手不知道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车牌租赁关系,那么,交易对手有理由相信该车辆系出租人所有,其与出租人之间发生的转让、抵押或者担保等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此时,对承租人而言,轻则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重则丧失车辆所有权。

如果承租人因此而丧失车辆,那么,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此时,又回到了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即承租人仍然需要证明车辆是其实际出资购买。

三、车辆因出租人的原因被保全——有可能丧失车辆

前面说的是出租人违反诚信,主动处置车辆的情形。现实中,常见的还有一种被动处置的情形,即出租人被第三人起诉,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被第三人采取保全措施。承租人可否以车辆实际权利人的身份请求法院解除对该车辆的保全呢?

承租人请求解除保全的诉求,在法律上叫做保全异议,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查封,则叫做执行异议。保全异议/执行异议是非常复杂的程序,主要分为异议和异议之诉两大阶段,耗时耗力。最终,承租人的异议在实体上能否被支持,司法实践有很大争议,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法院支持车辆实际所有人与登记车主的分离,判归车辆属实际出资人,有的法院则以登记车主为准,不支持车辆实际所有人的诉求。

因此,当车辆被法院查封后,承租人的维权成本是极其高昂的,最终能否取回车辆,也是一个未知数,丧失车辆的可能性极大。

了解了以上民事风险后,你就知道承租车牌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有多高了。显性成本是租金和请求出租人配合年检、保险等手续,隐性成本则是发生争议或者风险后的维权成本,时间、精力、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四、写在最后

了解了租车牌这件事情的A面和B面,想必您一定同意这是一笔风险极大的买卖的说法。可是小汽车指标供需不平衡的情况,怎么解决呢?

笔者认为,深圳地区的车牌竞价制度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竞价车牌一般在5-6万左右,真想开车上路,您就多花点钱竞价买车牌,买的是合法、安全和省心。建议限制小汽车增量的大城市都可以借鉴这个做法,用经济学的思维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是最智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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